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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李晨和潘玮柏的潮牌“MLGB”商标被评为低俗被宣告无效一事?

作者:颖颖女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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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李晨和潘玮柏的潮牌“MLGB”商标被评为低俗被宣告无效一事?

  

如何看待李晨和潘玮柏的潮牌“MLGB”商标被评为低俗被宣告无效一事?

  李晨潘玮柏MLGB因低俗被注销,原谅我无知,没这新闻我还不知道有这个牌子。调侃完,说点正事。《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从这个规定来看,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有两种情况:1.商标中含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形状的;2.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针对第一种情况中的禁止性标志,商标法列举了多种情形,其中就包括“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此次李晨潘玮柏的MLGB商标,容易让人想到特殊的那四个字,就属于这种情形。同样的,类似TMD、CNM、MB等商标也属于无效商标。

  我觉得这恰恰符合了法律商标严谨性的要求

  虽然可能他们两人的初衷并没有这么想,但是任何一个国人看到这四个字母的时候一定都会联想到有名的国骂,所以,这个商标在事实上确实有低俗的倾向

  如果只是MLGB,问题倒不是很严重,但现实常常事与愿违

  前面加个“别挤”,味道就完全变了,

  如果加个“混粗”“SB”啥的,你还能淡定吗,

  还是不要把,反正我是不穿!

  李晨和潘玮柏联名合开的店铺NPC是在2010年开业,同年“MLGB”商标注册,我想他们最初也没有要恶搞的意思,毕竟mlgb的国骂起初也是网络上流传,只是没想到网络时代的发展非常迅猛,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假如你同时问一个外国人和我们中国人“MLGB”字面上有什么意思,可能得到的是两个答案。所以我觉得是网络让国人改变了对“MLGB”的这个想法,但李晨和潘玮柏的创立的初衷没变“My Life’s Getting Better”不然最初这个商标是怎么核准注册的呢?随着国潮越来越越受年轻一代人的关注与支持,商标注册的严谨性是品牌创始人需要思考的长远可持续性发展的问题。

  支持商评委的决定,“MLGB”现在给大家的第一印象就是我们都知道的那句粗话的缩写,作为品牌而言,确实有伤风化,一旦和恶俗搭上边也不利于品牌自身的发展。时尚潮流也应该建立在文明有序的前提之上。

  现在什么都能给扭曲,人家本无意,最初的意思也不会是这样,像byd,built your dreams,成就你的梦想,但是后来给扣上多种低俗的名字,nba等,只能说人太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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