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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该为自己穿得少而招到侵犯负责吗?

作者:颖颖女装网
文章来源:本站

  这个提问好复杂,不能单纯地回答一个负责与不负责。我先讲二个我身边的女孩的真实事例。

  我的另一个女性朋友,小欢也很美。外号叫黑美丽,举手投足很有印度舞星的绰约。一天晚上,那是三九的一个冬天。大雪纷份下了起来,她穿了件火红的呢子大衣,长发飘飘,很是动人。她有事进了一个小区的值班室,等朋友。这个小区保安外号叫狗胜子,五十多岁的一个老头,平日和黑美丽也是熟人,挺慈眉善目的。可深夜,孤男面对美女造访。竟然语无伦次地说了许多下流话,我搂着你,我的那个可历害了……",气的美丽马上跑了,哭了一鼻子,老流氓呀!

  美丽的罗敷采桑也在白天,黑夜也不要一个人那么大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才是女孩的首选。

  女性穿得少容易被侵犯,是性犯罪中最典型的一个错误认识。

  这个逻辑是这样的,犯罪者看到衣着暴露的女性——激发性冲动——受性冲动驱使实施行为,绝大多数不了解性犯罪,不了解犯罪心理,不了解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的人,很容易接受这个逻辑。

  而实际上,犯罪学家通过对大量性犯罪者的研究发现,性冲动并非引发行为的根本原因,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是著名的绿河杀手,加里里奇韦。

  2001年被抓获的加里里奇韦,承认自己在近20年的时间里,杀害了49名女性,其中绝大多数是妓女,那么他为什么选择妓女作为自己的作案目标,是因为妓女由于职业原因穿着暴露吗?是因为暴露的衣着激发了他的性冲动吗?

  加里里奇韦向警方供述

  可见,从某种程度上讲,里奇韦的性冲动是伪装出来的,“精虫上脑的嫖客”是为了吸引妓女释放出来的一个诱饵。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犯将自己行为的动机归结为“一时冲动”,而实际上,这只是者为了减轻自身罪责的谎言罢了,关于行为,实际上存在着三层心理机制

  首先是为犯罪行为寻找合理化理由说服自己——在案中我们经常会听到犯罪者说,我当时一时冲动,精虫上脑——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是人都有本能,老天安排的最大,不是我的错,都是月亮惹的祸,这句话可真不是瞎说,香港著名的雨夜屠夫林过云,就给自己的杀人奸尸行为命名为“雨夜行动”记录下来,其次第二种心理机制就是,对女性的去人格化,用一个更常见的词,就是物化女性,把女性作为人的基本属性剥除,从而异化成某种目标或者实现目标的工具,那么女性就成为猎物、器皿、玩偶,而还有第三种隐藏在最深处的心理机制,那就是缺乏自我检讨能力,对于将行为合理化,将侵害对象去人格化毫无自觉,一旦这三种心理机制齐备,也就构筑了成为一个犯的心理基础。

  同样是在里奇韦身上,我们能看到这三种机制的表现,里奇韦曾经对警方供述——杀死年轻女性是我的终身事业,而警方对他的分析发现,里奇韦同时是一个宗教狂热者,定时去教堂,经常诵读《圣经》,向他人宣传救世理论,这实际上揭示了里奇韦内心最深处的动机——杀死妓女是一种净化社会的正义行为——用正义说服自己,杀死妓女成为实现正义的手段,同时对自己的心理扭曲毫无认识。

  驱动行为的根本动力,是权力欲,犯选择目标的首要着眼点是对方是否会顺从,他们真正享受到的,不是性满足,而是征服对方的过程——所以我们在大量杀人案件中,会发现反抗越激烈,凶手越兴奋,从而在制服对方的过程中将对方杀死的现象,而这种兴奋往往难以消退,从而进一步发展为奸尸行为,而凶手自己是意识不到的,实际上只是他们完成征服对方这个目标的一个仪式而已。

  搞清楚了犯的心理机制,我们也就清楚了,和性冲动并无必然联系,对于绝大多数正常人来说,性冲动只会让你去找澳门首家线上赌场,才是合理的那个选择——而心理扭曲的者,并不在乎对方的美丑,只在意你是否值得被他征服。

  所以女性穿得多或者少——甚至即便是光着身子——正常人会选择找一件衣服把你盖住,而不是借此机会进行和猥亵,受害者有罪论的实质是为犯罪者脱罪,希望大家都能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有些人认为女性遮盖自己的身体就能降低被的几率,只是一种想当然罢了。

  PS:推荐阅读本题目下,遗世AND独立的答案。

  从法律上来讲你不需要为自己穿得少招到侵犯而负责,但事实上穿得少会让你增加被侵犯的机率。

  从百香果女孩可以看到穿得少并不是男性会克制不会做出猥亵这种事的必要条件,更主要的原因是,在他们脑子里已不存在道德、不存在法律,只有原始的兽性而已,在这一刻他们基本不是人类,只是个人形的兽类,他们想侵犯的只是比他们弱小、能够达到他们目的的人,无关你的穿着。

  从穿着清凉、暴露的女性来讲,如何穿衣确实是你的自由,就算你不穿衣服他人也不能侵犯你。也可能你觉得我穿成这样,走在人群中能吸收更多人的目光,多么性感、我的身材多好、我就是这么自信,看着女人羡慕嫉妒的目光,看着男人为我回头,撞着电线杆子,多爽!但是就怕人群中有人形的狼,他们天生就对女人的身体充满性趣,在你性感衣服的刺激下分泌更多的荷尔蒙,在他们脑袋里没有道德,没有法律。只有低级雄性动物的兽性!女性朋友们可以穿性感的衣服,被也不是你的错。但你有可能就是他们的目标!所以为了自己的安全,请不要再说,我可以穿得骚,但你不能扰,就算我光着站在你的面前也不是你我的理由!

  这样说显然不合逻辑,关键是二者不存在因果关系,注意不是生拉硬扯的普遍联系。比如你腰包鼓鼓的上街,被小偷偷了,小偷人人喊打,但你应该为自己的腰包鼓鼓而被偷负责吗?尽管一个女性穿着较少会容易吸引异性的目光,但是去主动侵害女性的坏人还是极个别的,大部分人不会这样做,犯罪和穿着多少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其实做犯罪学研究的人给出过一种犯罪类型,好像叫做冲动性犯罪。本身是没有犯罪动机的,在一个偏僻路段闲逛,恰巧过来一个穿着暴露,并且青春靓丽的性感美女,难免体内荷尔蒙一下控制了大脑,然后就身不由己,这样的案例不是没有。虽然女生是受害者,本身也说不上哪儿做错了?但穿的少确实是造成此类案件的导火索。女生爱美无可厚非,但也不能越穿越少啊!你说你这样能吸引些什么人的目光?有句话不太好听,但还真是这么回事,“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所以女生还是要注意一下,就当是为了保护自己,比如取个快递,拿个外卖,虽然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但最好还是穿戴齐整再开门,小心给人可乘之机。

  别说什么权利,别说什么自由,更不要说什么个性、唯美。不要忘了,男人是感性动物,稍有诱惑,许多人难以把持,容易冲动。如果,男人们缺少了这种冲动与激情,许多女人又会哀怨男人无能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在男人的眼中,感知上认为:秀色可餐。女人们总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招摇过市,春光频现,骚首弄姿,媚态万千。秀来秀去,晃来晃去,除非男人是木头,不然,大多男人都不可能做到视而不见,见而不欲,见而不馋,馋而不餐。只不过大多数男人理智战性了欲望,而失去理智者,就会饥不择食,不顾一切地扑上去“饱餐”,当然,最终是自己买单。

  现实生活中,人心常常看到的什么咸猪手、咸猪蹄,暴力侵犯女性的行为,毕竟,这是些许,头脑简单的蠢货所为。而大多数男人则是聪明而又睿智,其中不乏好色之徒,一旦发现“秀色”,就会紧盯不放。想尽千方百计,缠住目标,频频释放糖衣炮弹,直至心想事成,如愿以偿。而他们的这种套路,巧妙的避开了法理,故有了出轨、劈腿的“美”称,且,男女通用。

  一定程度上讲,如果女人受到侵犯,是因为男人经不住诱惑而不能自持,一是会受到众人的口诛笔伐。但是,扪心自问,女性同胞们:难道,自己就真的没有一点、一丝儿的责任吗?

  所以,自尊自爱,才能减少侵害。女人可以穿得少,可以秀身材,那得看穿给谁看,秀给谁赏。光天化日之下,大家都热,瞧瞧他人,该遮的遮,该露的露,该晒的晒。文明还是要讲,公俗毕竟还在;蠢货无知冲动,小心莫受侵害。

  最后,送四个字:洁身自爱。

  (网络图片,侵删)

  女生该为自己穿得少而招到侵犯负责吗?

  当一些女生遭遇猥亵、等侵害后,有些人就怪话连篇,竟然把矛头指向那些女生,觉得她们穿着太裸露,是自作自受。

  的确,人也是动物的一种,必然也会存在着兽性的一面。但人的伟大在于文明的进化,可以将兽性压制。

  正如有人说过,即便这个女人没有穿衣服,如果不是你的女人,你也没有权利去摸她,甚至侵害她。给你看就已经不错了,你还想怎么样?

  难道说,因为人家有钱有房有车,你就可以去偷去抢吗?难道因为人家是个傻瓜,就可以去忽悠去欺骗吗?难道因为人家女孩穿着比较露一些,就可以去猥亵去吗?

  

女生该为自己穿得少而招到侵犯负责吗?

  显然,这样的逻辑是非常荒唐的。

  首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除了那些穿着特别不堪入目之外,只要做到大方得体,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何况今天的审美观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人们的思想也在更加开放。所以对于女孩子的一些穿着打扮,要能够宽容一些。

  其次,我们不能为一些男人的流氓心理或言行找借口。说实话,看到那些穿着裸露的女孩,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有可能冲动,但这种冲动并不代表就会进行侵害行为。因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有起码的法律底线,我还不说什么道德的问题,否则也就不成其为男人了。

  最后,我们当然要提醒女孩们,还是要穿着得体,不要过于裸露,否则是会引来坏人的威胁。就像我们的财富,也要保持必要的低调,不要非给人家知晓不可。其实,这也说明,社会不可能是完全美好的,总有好人坏人,我们要学会一些防范,不要非把坏人招到自己身边来。

  然而,一个好的社会,必须要营造一个好的法治环境、道德环境,这些主要的责任应该由有关方面来承担,而不能把所有的责任交给我们一个个“个体”来承担,虽然说人人有责,但往往导致人人都不负责。

  穿着超短裤、高跟鞋,吊带衫或露脐小背心,大街上到处都有这些年轻的女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展露自己的美无可厚非,但穿得这样暴露会不会给自己带来伤害,确是值得一个深思的问题。

  现在的女孩子已经不像以前哪么保守了,敢穿,穿得少已是一个潮流。把自己的身材展露无遗 ,给别人一些美的享受,也给自己增添了几分自信。但这些因素同时给自身安全带来一些隐患。

  白天还好,除非一些公共场合,如地铁、公交车容易遭到骚扰外,主要是夜晚,去KTV、吃夜宵等一些活动,最好有人相陪。就是有人陪也不要太晚,更不能喝酒。穿得少再加上酒精的作用,就算自己不会做出格的事,也许有双色咪咪的眼睛早就盯上你了 。

  女孩因为晚上喝酒喝醉遭到侵害的不在少数。上次一视频中,一个女孩半夜躺在马路上,衣不遮体, 狼狈不堪 ,这样容易遭到不法分子侵害,幸亏遇到一位有正义的男士,把自己衣服脱下盖在女孩身上,然后又联系她家人。

  还有一个女孩晚上喝醉酒,开错房门,上错床,还好遇到善良的老俩口,才没有出事。难道这样的事还不能够引起女孩们的重视吗?非要等出事了才后悔,那样有用吗?

  女孩穿得少,虽然不犯法,不用承担责任,但是最起码要保证自身安全。面对坐怀不乱的男人无所谓,但遇到哪些心怀不轨的人肯定要吃亏。就因为你穿得少的原因,更容易引起男人犯罪,你虽没错,可是你不害怕吗?就因你的一个小失误失去贞洁或生命,你真能接受吗?

  如果真想穿得少而不受伤害,一定要注意下面几点。

  一、坐地铁挤公交,一定要靠女性多的地方站。遇到色狼要大声喊出来,不要选择沉默,这样更容易让色狼有恃无恐。

  二、晚上出去玩,尽量有人陪,不喝酒、不晚归。不要乘陌生人的车,不跟陌生人搭讪 。

  

女生该为自己穿得少而招到侵犯负责吗?

  三、遇到骚扰不要纠缠,直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是最好的选择。

  女生不该为自己穿的少而招到侵犯负责。穿的少被侵犯绝对是犯罪者的责任,但是我们女生穿的少却增加了被犯罪者侵犯的风险,动物界都是雌性发出求偶信号雄性才展开攻势的,虽然女生穿的少被侵犯不是女生的责任,但是却承担了由于穿的少导致被侵犯的后果。你无法要求犯罪者的素质,只能思考自己的行为 ,女生穿的多少并不是问题,最关键的是要得体,在海边穿比基尼不会有人非议,可是穿一身风尘味的吊带裙夜间过闹市就是另一回事了,独自出入可能有危险的地方,再把自己包装得像个诱饵,不能说是女生的责任,只能说是一种愚蠢。

  

女生该为自己穿得少而招到侵犯负责吗?

  古人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正是这个理儿。

  怎么说呢,分场合,分时间吧!如果一个女生大晚上穿着暴露去外面溜达,难免不被有企图心的人盯上。就如那些直播平台一样,衣着暴露的总是吸引了不少男士的围观。也许那些人本没有如此想法,但是看到此场景,可能会引发“冲动性犯罪”。看过很多法制节目应该有所启发吧!

  所以会有“衣着得体”之说不无道理。如果一个女人穿得实在太“露”,再加之轻浮的言语,引来罪犯。说没有一点责任也说不过去。因为会给人错误的信息。没有几个猥琐案是蓄谋已久的吧?

  什么情况下什么着装非常有必要!毕竟此“责任”之外,可能会有更不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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