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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某大学男生偷拍女生裙底,保卫处: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对于这事你怎么看?

作者:颖颖女装网
文章来源:本站

  近日,某大学图书馆内发生一件很龌龊的事情。女生在图书馆看书,可能太疲劳,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坐在他对面的一位大三男生用手机偷拍女生裙底,这一幕刚好被图书馆内的另一位学生拍了下来。并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女生。女生知道后坚持要报警,而保卫处说:“该男生家庭贫困,正要考研,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事后,女生报了警,该男子被拘留5日。

  高校内发生这种事情,并不是第一次。这种男生往往性格内向,不善于和女生交际,但很渴望与异性相处,这样的男生在思想上存在问题,很容易猥亵女生。当女生受到猥亵后,第一时间就要选择报警,由警方来处理此事。保卫处希望女生理解,该男生家里经济贫困,正在考研,不要耽搁男生的前程。对于保卫处来说,希望事情越小越好。如果这位女生就是保卫处某位同志的女儿,他还会说出同样的话吗?

  一个思想品德不端的人,不受点教训是不可能改变的。希望该男生通过警察同志的教育,能够改变以前的不良习惯。将来走向社会才不会误入歧途。前段时间,一位穿着时髦的社会青年在地铁上用手机偷拍女生裙底,被发现后遭到群殴,并被扭送到了公安机关。一个人的品行与学历无关,主要与家庭教育和自我约束能力有关。

  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修养迫在眉睫,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帮助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争取培养出更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大家不要装圣人,谁没个好奇心,如果那个男孩子没有前科,低调处理,给女孩子道个歉,以教育为主,毕竟事情捅出来,可能受到学校所有人的唾骂,可能被逼退学,导致男孩子改变人生的轨迹。

  所以做人留一线。

  谁的少年不轻狂?现在想来,自己年少时还真做过几件疯狂的事,要按程序处理,只怕要拘留,好在要么不为人知,要么对方看在年轻的份上原谅了我。

  裙底偷拍,涉嫌猥亵,后果挺严重,事情曝光,学生被拘留,可以想见,这事将会影响到这个孩子的前程和命运。当然,很多人要说,大四了,成年人了,必须对自己做的事负责。既然已经触犯法律,自然要受到严惩。

  我却觉得事情分开两边看,我们都曾经年少轻狂,谁没有做过几件较疯狂的事呢?曾记得高中时期也曾和三两男同学,跑到女生浴室对面的楼顶,用几块钱的望远镜企图偷窥,实在是距离太远,望远镜又不够理想,只能模模糊糊而已。要是被人发现,这也算是偷窥他人隐私,但是年轻人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觉得好玩罢了。真的被抓住,可能这一生都毁了。

  还记得也是念高中,玩机输光了身上的所有的钱。太饿了,没办法,去偷了一辆自行车,准备卖个几十块混饱肚子,被人抓住,如果送到派出所,我的后半辈子也毁了。好在事主看我是个孩子,教训一顿把我放了,对此我终生铭记大恩。

  回到题中这个孩子,裙底偷拍固然可恶,但是是不是惯犯,是出于什么心理?平时孩子表现怎么样?从保安所言来看,这个孩子平时表现还不错,正值考研的关键时刻,很有可能裙底偷拍只是一时糊涂,并且班上有很多同学愿意为他联名求情,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平时也不是太坏。

  想想自己二十来岁的时候,懵懵懂懂,对很多事都没有特别明确的是非观,也会犯错,甚至有时候犯很严重的错误,好在我碰到的人比较宽容,所以我才得以成为一个老师,以前的×作为一个反思,警醒。

  大四的学生,二十多岁,按理说已经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偷拍这件事可大可小,如果没有造成恶劣后果,是不是可以考虑别的处罚,不一定追究要刑事责任,以免毁了孩子的一生。

  最近,某大学(非西南大学,提问者表达不实)男生偷拍女生裙底,被同学发现,一事,在网上开始发酵。

  据当事女学生发贴爆料,自己在学校图书馆和几名同学对坐着看书时,趴在课桌上睡着了,被桌对面一男生乘机用手机偷拍裙底,有同学发现后,将涉事男生的行为拍照留证,并将此事告诉了受害女生。

  该女生先向学校保卫科求助保卫科怜其家庭贫困,正准备考研,平时也乖巧老实,希望女生能理解一下。但女生坚定地

  就此事而言,网络上出现截然不同的两种声音,一种是希望对该男生的行为严惩,认为其道德败坏,不值得同怜。另一种则认为,该男生实在可怜,一旦名声受损,可能葬送一生,希望大家对他宽容以待。

  小徐老师认为,即然已是大学生,人已成年,且是法学系学生,知法犯法,实在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对他的依法处分则是给他上的最现实、最有效的一课,其意义强过考研,强过背过堆积如山的法律条文。

  任何一个学习法律相关专业的学生,都应该对法律抱着极高的敬畏心,不但约束自己绝不越雷池半步,更要将学法、用法、宣传法,依法来维护社会的公平稳定,维护人们的正当权益。

  然而该生可好,法学系的学生竟然置法律于不顾,做卑鄙龌龊之事,真是令人恨得牙痒。同时,他的那些法学系同学们想联名保他,证明他平实乖巧安静,希望大家不要网络泄露个人信息,这一行为同样遭到人们的控诉。

  小徐老师认为,一个从事和法律相关职业的人绝不可以将个人感情凌驾于法律之上,这应该是每一个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的人最忌惮的一种职业操守,如果个人感情和法律原则混为一谈,那么,又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维护法律尊严的事情呢?但据小徐老师了解,法学系的同学并不保他不受法律制裁,而是保他不要在网上受到二次攻击。从这一点来说还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话说回来,小徐老师同样不希望该受害女同学,将此事在网上散播,甚至还将此生的姓名、面貌等个人信息在网上泄露,让他受千万人的唾弃和谩骂,这从法律层面来说,同样是违法的。

  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至于如何对此人进行处分,那是公安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的事情,并且即使是公安部门和学校也没有权利将此人的个人信息在网上大肆传播。

  网络既可以方便人们生活,又能杀人于无形,而一些在网络上被人指责、谩骂的人其实按法律处罚来看,他们罪不至死,所以还请大家理性看待此事。希望通过此事,能让该男生幡然醒悟,成为一个克守法律,严于律己的人,而不是成为一个一辈子背负骂名而自甘坠落或者不堪重负的人。

  人情是人情,法律是法律。不要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既然已经触犯了法律,那就应该接受法律应有的惩处。

  保卫处的人之所以希望能够原谅这个男生,一方面是觉得这个男生平时表现的比较好,并没有什么大恶行为,另外一方面,觉得这个男生家庭也比较贫困,再加上还要考研,害怕这件事对他的前程产生影响。但这些东西说到底也是情感与法律无关。

  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毫无疑问的,不能因为同情或者情感而跳出法律之外。

  一般而言,有这样心理和行为的孩子肯定不是一次两次。

  这一类孩子平时看起来文文静静,性格内向不善言谈,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性格,恐怕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都不能够大大方方的和女生交往,甚至连女生的手都没有碰过。

  所以,他们的内心对女生的好奇和渴望就更为强烈。再加之,小伙子正是青春血气方刚的年龄,雄性荷尔蒙抑制不住,可情感郁结不能通过正确的渠道来排解。于是就会产生猥亵,咸猪手,或者偷拍、偷窥的行为。

  其实,这一类孩子的行为更多的是一种心理问题,并不是道德方面的问题。他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表现的非常正常,甚至可以说是品学兼优,但就是因为有这样的扭曲心理,和对异性的这种渴求心理,所以才会产生这样的行为。

  这件事情其实没有什么可讨论的,即便是当事人愿意原谅他,那也会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

  只希望这件事情能够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能够使他很好的校正和调整自己不健康的心理。改变生活方式,交友方式和处事方式,真正的从根本上来校正和改变自己这种不良心理和行为。

  大学生已经是成人了,难道不知道偷拍女生裙底是犯法的行为?当然知道,但是偏偏就干这种下作之事,因此,绝不能纵容。

  从成都警方的通报来看,当事学生罗某被行政拘留五日。看来,他终于为自己的无知行为付出了代价,我们对警方这样的处理拍手称快。

  大学生罗某偷拍女生裙底被发现后,女生曾将情况报告给学校保卫处,但是保卫处的工作人员竟然说:“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如果被偷拍的是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女儿,他也会理解?恐怕会想尽一切办法把这个罗某给开除,才会泄心中之激愤吧?

  当罗某偷拍女生裙底事发后,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的话,一下子激怒了广大网友。面对舆论的压力,西南大学校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称,经调查了解,偷拍事件属实,学校保卫处不能代表校方处理意见,会做出相应处理。如此说来,保卫处那位说不当言论的工作人员,学校也应该做出处理,他要对自己极不负责的言论负责。

  宽容是一个人应有的品质,但是宽容要分对象,要分具体的事情。就拿西南大学这个大四男生来讲,他已经22岁,受过高等教育,竟然连偷拍是违法行为都不知,这样的人不是白接受高等教育了?因此,对于这种品德败坏之人,绝不能宽容。希望他能通过这次被行政拘留,好好忏悔自己,牢牢记住这次可耻行为,在以后的人生路上,坚决不干这种下作之事。也唯有这样,才能对得起你的父母,对得起教育你的老师。

  结束语:尽管我们常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对于违法之事,还真不能去做,因为这不是小错,如果不从小事中去加强自己的认知和分辨,提高自律自控意识,有时候一念之差就有可能干出蠢事,干出违法犯罪之事。因此,在这里告诫年轻人们,一定要走正道,做好人。对于家长来说,一定要重视对孩子进行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才能确保他们在人生路上不跌跟着。

  男生偷拍女生裙底,心术不正,可恶可耻,既侵犯了女生的隐私,也反映出男生思想品质有问题。如果女生不予谅解,深纠下去,男生受个处分,轻则批评警告,重则开除,也是自食其果,罪有应得。

  但是,学校保卫处在协调处理时,提出要女生从男生前程考虑,予以谅解。

  “三味"认为:保卫处的处理原则和思路是值得肯定的!这种“治病救人”、“大事化小"、“宽以待人”的方式,无论女生接受与否,至少在处事方式上是符合我国传统精神的。

  虽然现在已是法治社会,倡导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我们这个社会也极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公民发扬传统美德。

  与人为善,宽以待人;冤家宜解不宜结.……这些都是被人们认同的美德。如今,站在我们面前的尚是一位涉世未深的年轻大学生,他虽然有错,但错毕竟也只有这么大,给别人造成的伤害也只有这么大,与他的前程相比,确实也不算什么。

  

成都某大学男生偷拍女生裙底,保卫处: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对于这事你怎么看?

  如果女生非得坚持依法维护不可,那么,男女必须受个处分,一生就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污点,严重影响个人前程。这个结局,伤害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甚至是一个家庭。

  因此,本着宽以待人,治病救人的原则,权衡利弊,建议女生能原谅男生,给男生一次改错机会。皆大欢喜!

  校园新闻

  偷拍女生裙底,还要装出一副刻苦学习的样子。“品学兼优”的西南民族大学法律专业的学生罗某,经媒体发酵后,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校方又作出强力回应,这件事儿有点大!

  西南民族大学的这位男生,假如生活中上世纪80年代,基本就死定了。这种行为要是在1983年的“严打”时期,大家敢想象会是什么结果吗?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的就两个字“枪毙”!如果是放在当年,西南民族大学这位男生的行为“铁定”被确认为是犯了罪大恶极的流氓罪,从严从重从快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几乎是铁板钉钉的事。笔者只说一个案例佐证: 1983年,四川泸州纳溪有一个姓王的小伙子,在路上和同伴打赌,开玩笑说敢不敢亲一个女孩的嘴;姓王的小伙儿果真去亲了过路的一个女孩,事后被抓,立马三堂会审后,直接给枪毙了。当时这一则案子,震惊了当地的百姓!

  生活中没有“假如”,其实早在1997年,我国就已经取消了流氓罪。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将原流氓罪取消,而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种 。而在当前社会情况下,对这种行为就更加宽宏大量了,根本就不构成犯罪,至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并且属于情节特别轻微的那种,同时也是一种病态的心理,基本就是批评教育一下,学校给予一个违纪处分。根据成都网警巡查执法警方通报显示: 针对网上近日出现的“某高校学生偷拍女生裙底”的情况,武侯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经查罗xxx(男,22岁,某大学学生)于2023年8月24日9时许在学校图书馆内用手机偷拍一名女生裙底;目前,分局已依法对罗xxx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保卫处的建议,并不代表校方的意见。事情发生后,该校保卫科并未对男生做出处罚,并向涉事女生解释称“男生家庭贫困,要考研,怕耽搁他的前途,希望被偷拍裙底女生理解一下”!25日13时许,涉事高校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 首先学校保卫处不能代表校方处理意见;其次上述观点消息来源尚不可知,不能确证其真实性,但校方会依据事实依规处理,“学校层面绝对没有出现这种声音,不会草率处理,肯定会给当事学生一个正确合理的交代”。学校保卫处的言行肯定是出于息事宁人和善意,不希望这样一点小事而毁掉一个前途光明的大学生;而网络媒体的推波助澜,警方的介入,和校方的表态,却注定了这事无法善终。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西南民族大学大四男生罗某图书馆偷拍女生裙底的冲动荒唐行为,经过媒体发酵后,注定要受到法纪严惩,也算成长代价吧,尽管这个代价有点大;而对于该校保卫处的建言和行为,笔者觉得有情可原,人类毕竟还是需要善良和宽宏的!

  这大学真可笑!教出这么个玩应还谈前途?如果他不受处罚那么将来他的前途就是更进一步的犯罪!因为犯罪可以不受惩罚!

  最近,某大学男生偷拍女生裙底,被同学发现,受害女孩坚决报警一事,在网上开始发酵。

  据当事女学生发贴爆料,自己在学校图书馆和几名同学看书时,趴在课桌上睡着了,被桌对面一男生乘机用手机偷拍裙底。

  有同学发现后,将涉事男生的行为拍照留证,并将此事告诉了受害女生。受害女生将此事报告给学校,学校保卫处考虑男生对坐着的未来,打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说到底,是学校保卫处的观念问题。他们主观地认为:这是一件小事,女生并没有收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不值当伤害男生的前途。

  客观事实是:男生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他是十八岁的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学校只需依法报警处理就好。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更是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地方,如果这一条都没有做好,公众如何信任它教育出来的人才?

  从相关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出该男生学习法律专业,知法而不守法,明知道违反相关的法规还铤而走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有明确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处于5日拘留。

  希望这位男生在拘留期间好好反省,能够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未来,不管他从事什么职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才能被人信任。

  一个内心没有规则、法律意识淡漠的人,即使一时侥幸,最终还是会让自己吃尽苦头。

  普通的女生,也许会因为别人的看法,也许怕受到当事人的报复,也许怕学校的不作为,可能会把伤害留给自己慢慢消化。但是这个受害女生,她很勇敢,她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这个社会有些奇怪,当一个人遭遇财产被偷、被抢,她去报案,公众会认为很正常。可是当一个女生被骚扰、被偷拍而去报警,有些人则会用有色的眼光看待她们。

  同样是受到伤害,被偷拍、被骚扰的女性,往往要遭受两层伤害。第一层是被偷拍本身的伤害;第二层是被偷拍后维权,被众人指指点点讨论、议论时遭受的伤害。

  这位女生在遭受这些伤害时还能够坚定地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为自己讨要一个正常的处理方式,她的内心很有力量。

  但是,如果用曝光男生的私人资料这样的方法引起社会关注,这样的方式就过火了。当一件事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时候,很可能就不受当事人的控制,进而会引发大规模的网络暴力。

  

成都某大学男生偷拍女生裙底,保卫处: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对于这事你怎么看?

  所以,我想对这位女生说你很勇敢,但是千万记得保护自己,不要用违法的事情来让自己遭受更多的伤害。

  最后,希望更多的人遇到问题时不要主观冲动,用想当然的方法去解决问题,而应该是更多的去从理智层面,从法律角度去思考,控制住自己的欲望,绝不触碰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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