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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双十一商品促销活动?

作者:颖颖女装网
文章来源:本站

  双十一本身很大程度已经是一个真正的购物节,尽管各种被吐槽,但仍是一年中最低折扣日,对消费者而言,是不折不扣的狂欢。但是对于大部分商家而言,显然没那么乐观,在电商平台的威逼下,很多是滴着血一起狂欢。

  在淘宝,京东,拼多多三巨头布局下展开的一次针对那些套图小便宜消费者的收网行动。

  双十一的活动应该每年都有,而且活动利润挺大的,有些人会说这是商家盈利的好时机,可是也有人说这是对于老百姓一个买东西省钱的一个好时机,就像是淘宝一样,感觉方便了好多人,活动力度也挺大的,我现在也已经在购物车里加了好多东西,看看回来双十一有多大的优惠力度,哈哈?我感觉挺不错的,至少对老百姓挺实在的?

  只要不欺骗消费者,不价格欺诈,不以次充好,在保证利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把实惠带给消费者的商品活动行为,消费者都是认可的,毕竟国人的消费结构和消费能力还有待提高!

  今年双十一,是以淘宝(天猫)为主的商业届面举行促销的特定日,根据多年逐步增销数额分辩,和近些年来的飞跃发创新,品牌也是同步壮大发展,种类必定要比往届多,广大人民经济得到更加巩固发达之际,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向着高质量的向往,应届期应是促销量等将是猛增继长的超势。

  感谢邀请

  理性购物,购买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东西。不要觉得便宜就下手,然后买了一堆不适应的东西,最后都进来垃圾桶

  对于我个人而言,什么节日都不重要,还是和平常没有区别。你买了多少打折的商品,是不是生活所需,如果不是就要理性消费。

  如何看待?保持平常心呗,反正自己的想法也无法左右事情的走向,想的太多只是徒增烦恼。

  首先本人从来不考虑双11的问题,可能就是男人神经比较发条,买东西只考虑喜欢不喜欢,你告诉我某件想买的东西一个月后能便宜20块钱,对不起,没有那个耐性,可能一个月后自己就不喜欢了。

  

如何看待双十一商品促销活动?

  扯的有点远了……

  双11无非就是商家集体搞了一次活动,想买的凑个热闹,不想买的看个热闹,没有必要挣个是非对错。

  楼下药店不搞活动的时候,感冒发烧该买药照样是买,搞活动送鸡蛋的时候也没见着谁疯狂买药玩。

  很多对双11有成见的网友,只是因为自己没有真正的占到便宜,感觉自己被欺骗了。

  其实仔细想想,除了砸钱招人气的商家,谁会放着钱不赚白白拱手送人,背后还被人说是傻子……

  放平心态,任何事想较真都能找到杠抬,不吃饺子年不得照样过,嘛双11不双11的,乐呵乐呵得了。

  双十一,如果没记错的,应该已过了十个年头了。我觉得从前几年火爆时,有全民皆动的势头。到今年的双十一,各个平台的销量也肯定是会超往年。一个是毕竟网民是逐年增加;二个是便捷性,已习惯网上购物;三个是网络即时性,有时买着买着,会买一堆可能不怎么用到的物品;四个实体店的退场;五个各电商完善的售后及服务,这点上是很多实体做不到的,特别是七天或十五天无理由退换;六个其它因素。今年双十一,销量是会增加,不过总体感觉热度是下降了。总体应该是,一个商家的价格和平时是相差不大的(买多的话可再用满减优惠,不过有不少人金额是达不到的),如平时一百元价格,活动价,大概也就九十五元左右。为什么会这样,大至是各商家没办法的价格战,已降无可降;二个是个人,高峰过后,就是平淡期,更理性去看待这个事情。还有一些别的原因,不习惯手机打字,就不写了。纯属个人想法,不喜的,请轻轻飘走,不留下痕迹。

  

如何看待双十一商品促销活动?

  谢谢邀请

  双十一商品促销活动本质上是商家刺激消费的一种营销手段。和美国的黑色星期五类似。

  “双十一”消费热潮不能沉醉在逐年攀升的数字泡沫中。如果要获得长足发展,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必须有更多的理性。唯有如此,才不会让“双十一”成为一场“垃圾消费”狂欢节。

  双十一购物狂欢节,是指每年11月11日的网络促销日,源于淘宝商城(天猫)2009年11月11日举办的网络促销活动,当时参与的商家数量和促销力度有限,但营业额远超预想的效果,于是11月11日成为天猫举办大规模促销活动的固定日期。双十一已成为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年度盛事,并且逐渐影响到国际电子商务行业。

  双十一期间商家通过打折让利,给予消费者一定优惠政策。而消费者能够享受到实打实的价格,本应是一种双赢的合作方式,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商家夸大宣传甚至虚假宣传,而有的消费者更是过度消费,透支额度买些不必要的商品。

  消费者应该在消费能力允许的条件下,按照追求效用最大化原则进行消费,即理性消费。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理性消费是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学习和知觉做出合理的购买决策 ,当物质还不充裕时的理性消费者心理追求的商品是价廉物美经久耐用。

  而商品促销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就会暴漏各种问题。

  国家相关部门也对双十一期间市场监管行动起来。2022年11月,“双十一”前夕,由北京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商务委、质监局、食药局、网信办、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8家单位集中约谈了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家电商,对其进行行政指导。 北京市工商局从5个方面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提出了指导意见。针对“双十一”期间,平台商家推出的各种格式条款,市工商局强调了平台经营者不得从事的三止行为。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的促销活动。在商品质量管理方面,要求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集中促销期间的抽检不合格商品及其经营者采取禁限措施。在互联网广告管理方面,履行对促销广告的查验核对义务,明示赠送商品或服务的详情,对于弹窗广告要以显著方式标明关闭标志并确保能够一键关闭。 北京市食药监局对网络食品经营者要求:食品名称、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与食品标签不一致的,不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保健作用的,不得销售。 北京市公安局要求电商平台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警惕冒充商户客服人员通过退换货对消费者进行诈骗的行为。

  2022年11月3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要求平台企业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同时要严格落实“赔偿先付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以规范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秩序,营造良好网络视听环境。

  双十一”购物狂欢节是中国经济转型的一个信号,是新的营销模式的大战对传统营销模式的大战。中国的零售业态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线上交易形式已经由之前的作为零售产业的补充渠道之一,转型为拉动中国内需的主流形式,由此开始全面倒逼传统零售业态升级。

  而如何保持一个健康的发展前景,是电商平台和广大消费者要共同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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